想索赔,俩疑点定性很关键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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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对光大证券「8·16」交易异常事件正式立案调查,业内认为股民能否索赔取决于证监会对事件性质的定性。该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8月18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了16日光大证券交易异常的应急处置和初步核查情况,决定对光大证券正式立案调查;光大证券当日实际成交72.7亿元,事件引发股民和股指期货投资者损失。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光大证券实际成交72.7亿元的交易确实发生,作废申请被证监会驳回,交易有效,属于正常买入行为,本身不存在过错;投资者能否获赔取决于证监会定性,光大当日将18.5亿元股票转化为ETF卖出并卖空7130手股指期货合约涉嫌操纵股价,持有股票超5%未公告涉嫌信披违规,若被定性投资者可以索赔;在中国大陆尚未有一起成功的操纵股价或信披违规民事赔偿案例,应赔偿从股指急剧拉升到「乌龙指」原因浮出水面半小时内买入的股民和做空期指的投资者;宣布交易无效并不可取,会破坏现有交易秩序;A股应引入交易「熔断」机制,最高法应尽快出台操纵证券市场民事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警示函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责令改正关于子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监管措施决定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市场禁入决定书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