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通被疑利益输送 中小股东与山东京博再燃战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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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通股东姜浩起诉要求撤销4月23日股东大会决议(含山东京博推选的刘志祥任董事议案),该案将于8月2日开庭。经济导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07年至2009年间山东京博利用19个证券账户动用数亿元资金持续买卖*ST国通股票,持股一度达到总股本30%,均未履行报告、信息披露及要约收购义务,2012年2月证监会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ST国通去年11月6日已向山东京博发函要求就短线交易问题回复,但至今未上缴巨额违规收益。4月23日股东大会通过含刘志祥任董事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山东京博仅用20天时间在5名候选人中成功推选刘志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山东京博推选其董秘刘志祥进入*ST国通董事会,无疑会为公司追索其短线交易收益制造障碍;股东大会召集时未按规定在会议通知中披露董事和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股东大会决议是在股东知情权被严重侵犯的情况下通过的,不能反映股东的真实意愿,会议召集程序上的重大瑕疵形成的股东大会决议应予撤销;一旦刘志祥进入*ST国通董事会,追索违规收益一事在很大程度上将不了了之。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