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通管业董事会遭山东京博厚颜强闯
- 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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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京博在未上缴短线交易违规收益的情况下,利用累计投票制将其董秘刘志祥推选进国通管业董事会,引发中小股东质疑。上海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山东京博在国通管业4月23日股东大会召开前提交临时提案,提名刘志祥为国通管业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刘志祥曾任山东京博财务部部长、董事会秘书等职务。尽管仅持有国通管业6.67%股权,山东京博充分利用累计投票制将所持选票全部投向刘志祥,令其顺利当选。中小股东高石创投、锦湖湾投资、张瀚冰在股东大会上再次致函,敦促公司起诉山东京博追索巨额收益,否则将考虑代位诉讼并追究董事连带责任。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律师指出,山东京博作为严重损害国通管业和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一方,在没有履行赔偿责任的情况下,其股东权利应受到合理限制,虽然不能限制其分红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但限制其提名董事的权利是完全合理而且合法的,即在法理上山东京博不应再享有提名董事的权利;国通管业公告仅简单介绍了刘志祥的简历,未充分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在信息披露上存在瑕疵,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也存在重大疑问。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国机通用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风险处置结果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停牌并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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