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电器三日内两遭深交所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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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三日内两次对格力电器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收购珠海银隆议案整体认定及1000辆新能源车订单相关事项。新京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珠海银隆与成立仅2个月的广东中信阳光签署1000辆新能源车订单、总价约10亿元,被质疑为格力“量身定制”;格力股东大会否决了配套融资等相关议案;珠海银隆2014年、2015年、2016年上半年净利润分别为-26577.61万元、41602.08万元及37727.68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称从公开信息来看,市场仍认为珠海银隆与广东中信阳光之间的合同有为格力“量身定制”的嫌疑,股东大会否决相关议案也表明了股东的疑虑,格力电器之前的澄清公告对相关事实的描述仍存在模糊之处,收购方案在澄而不清、被股东大会否决议案的情况下很难得到进一步实施。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京报: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回复说明的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7]第26号)的回复公告
  • 问询函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208号的回复
  • 问询函对深交所监管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178号)回复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