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了中植系2.35亿?准油股份说自己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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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油股份因实控人秦勇向嘉诚中泰借款约2.35亿元纠纷被追加为被告,公司称不知晓担保事项,证监会已下发监督检查通知书。界面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5年9月嘉诚中泰向秦勇提供短期借款约2.35亿元,借款利息667万元,罚息利率24%;嘉诚中泰称准油股份已签订《保证合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否认并称无担保记录;秦勇的一致行动人创越能源曾将股份全部质押给中植系控制的中融信托。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称上市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应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未经审议而签署的担保涉及影响公众利益的问题,可能被认定无效;借款罚息利率24%远超2015年9月基准利率的四倍(18.4%),罚息部分法律可能只支持约1%,其余23%法律均不支持;秦勇向嘉诚中泰的借款有可能与之前的其他债务存在关联性。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界面新闻(2015-01-01):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