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太化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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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化股份因2014年贸易收入疑虚增11.47亿元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法治周末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财政部驻山西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发现太化股份通过虚拟贸易虚增收入11.47亿元,公司2014年度营收约33.7亿元;10月11日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并决定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上交所2015年6月曾就其预盈公告与年报净利润近5倍差异予以监管关注。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称预测数据与审计数据存在差异允许,但近5倍差距预示其中或许存在巨大会计差错甚至财务造假,这是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的原因;太化股份最终披露净利润大幅增加极可能与虚增贸易收入有关;若虚增被查实,在2015年4月28日至2016年1月27日期间买入且在2016年1月27日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依《证券法》69条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法治周末(2016-10-19):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相关方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审计意见关于太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