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源等四公司索赔权年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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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谷源、康达新材、宏磊股份、上海三毛四家公司的索赔诉讼时效将在今年年底前陆续到期,四家公司此前均已出现投资者获赔的先例。金证券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金谷源索赔权10月16日到期,其2014年10月16日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15年9月已有投资者获石家庄中院一审胜诉判决、获赔比例达65%;康达新材索赔权10月17日到期,2015年5月26日上海一中院判决其全额赔偿投资者徐某1.63万元;宏磊股份索赔权11月7日到期,已有投资者获高比例赔付调解;上海三毛索赔权12月23日到期,首例虚假陈述案判决赔偿比例超90%。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我国并未推行集团诉讼制度,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只有参加诉讼才有获得赔偿的机会;根据法律规定,除人身伤害等特殊类型的案件外,一般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证券诉讼案件的诉讼时效也为2年,过了诉讼时效之后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索赔权利是有保质期的,投资者不应该躺在自己的权利上睡觉。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金证券(2014-10-16):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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