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高科涉嫌信披违规或遭罚 定增计划被按暂停键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哈高科因2014年向子公司普尼太阳能借款期间未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被调查,部分董监高收到黑龙江证监局《调查通知书》,定增计划被中止。大众证券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今年4月7日哈高科曾因上述事项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及黑龙江证监局《警示函》,近日公司董事、监事、副总经理等多人再收到《调查通知书》;公司与普尼太阳能构成关联关系系因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任普尼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未披露高达4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受调查影响,公司2015年11月发布的拟募资10亿元的定增方案于2016年5月中止;公司中报净利润-887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警示函和立案调查具备完全不同的法律意义,如果上市公司行为涉嫌违规,监管部门应当立案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警示是一种提醒,但不是执法本身;上市公司未能合法披露高达4500万元的关联交易,其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侵犯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已涉嫌构成虚假陈述,如果处罚对象是上市公司且构成虚假陈述,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进行索赔,如果处罚对象是董监高等个人,也可进行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大众证券报(2015-11-21):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公告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更正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2020〕第94号的答复
  • 问询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监管局监管关注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注函〔2019〕第54号答复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