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天利虚假陈述索赔案拉开大幕 24位投资者起诉获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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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正式受理首批24位投资者诉京天利虚假陈述案,起诉金额已逾800万元,后续索赔金额或超京天利2015年度净利润。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京天利因上市时未按规定披露关联关系、收购上海誉好股权时未履行关联交易程序被证监会处罚,公司被罚40万元、实控人钱永耀被罚60万元。复牌后股价连续12个跌停。京天利2015年营业收入约1.85亿元、净利润约3400万元。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表示,京天利在招股说明书中未披露与上海报春的关联关系已属造假上市,若如实披露未必能顺利通过IPO审核,但从目前处罚看并不存在退市风险;自上市之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期间买入且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均有权索赔;索赔金额以2015年7月8日为限,此前未实际卖出的投资者持股成本超过111.11元即可参加索赔。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证券日报(2015-06-22):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资金占用/担保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110号天利科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2015年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已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陈述及申辩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