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万“举报门”继续发酵 律师论战四大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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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举报信与钜盛华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针锋相对,多位律师就资管计划信披、通道业务、表决权让渡、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四大焦点发表不同见解。每日经济新闻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7月20日万科公告确认向证监会、深交所等提交举报信,7月21日钜盛华委托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对举报信逐条“反击”,双方围绕宝能9个资管计划是否违反信披规定、资管业务法规、表决权让渡合法性及是否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展开论战。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表示,9份资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是资产管理人,披露文件仍应列明资产管理人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的法律地位,万科该部分举报不能说没有道理;通道业务本身不是法律概念,除非有证据证明钜盛华存在未公开承诺并实质改变资管计划设计初衷,否则资管计划按约定买入并无违规;资产管理人将表决权授予钜盛华不存在法律障碍;操纵股价、输送利益等属合理怀疑,需监管部门查明事实再定性。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