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泰电气IPO造假遭顶格处罚

索赔吧 - 王智斌律师团队

索赔吧

股民维权一站式入口,股票索赔条件实时更新,成功案例分享,执业律师把关。

点击此处联系我们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公众号
股东网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关注公众号后

点击左下角圆圈按钮切换至对话窗口

欣泰电气因IPO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被罚832万元,实控人温德乙、总会计师刘明胜拟被终身市场禁入。北京商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欣泰电气2011年11月提交IPO申请,2012年7月通过创业板发审会审核,2014年1月上市。证监会调查发现,公司通过外部借款或伪造银行单据在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致IPO申请文件财务数据虚假记载,截至2011年12月31日虚构收回应收账款1.02亿元。上市后公司继续在年报中财务造假,温德乙以个人名义占用上市公司6388万元资金。证监会对公司处以832万元罚款、对温德乙处以892万元罚款,并对二人采取市场终身禁入。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表示,欣泰电气收到的是处罚事先告知,如果正式行政处罚仍认定公司IPO财务造假,该公司有被强制退市的可能;是否退市主要取决于退市新规的溯及力,退市新规不适用于其实施前发生的违法行为,但证券法中已有关于退市的规定,虽较为笼统也不能排除退市可能性;无论退市与否,2015年7月14日之前持有该股票的二级市场投资者均可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损失。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北京商报(2012-07-03):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16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警示函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董事会关于2015年度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公司2015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