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并购案凸显尽调盲点风险 浙系资本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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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渔业并购新阳洲公司后,交易对手方张福赐被指占用公司1.68亿元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被厦门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券商与评估机构齐发致歉声明。证券日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中水渔业于2015年1月5日完成收购张福赐持有的新阳洲公司55%股权,张福赐在收购过渡期间(2014年6月30日至12月31日)占用了新阳洲公司1.68亿元资金,新阳洲公司于2015年3月25日以涉嫌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向厦门市公安局控告,5月23日厦门市公安局出具《立案告知书》对张福赐涉嫌挪用资金案立案侦查。因承诺业绩不达标,新阳洲公司2015年度盈利预测未实现,券商、评估机构相继发布致歉内容。受大股东人事变动等综合因素影响,中水渔业最近两个交易日连拉两个涨停。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并购案的过渡期里,尽职调查也“不能全查出来”。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