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涉“中技系非法集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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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技系非法集资案融资平台向计划重整的*ST新亿申报约10.2亿元债权,其中7.46亿元为本金,多位投资者质疑债务真实性并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新京报刊发报道,采访了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

报道背景

2015年12月,中技系非法集资案中的融资平台上海优道设立的四家合伙企业向计划重整的*ST新亿申报共计约10.2亿元债权,其中7.46亿元为本金。该债务追溯至2012年,彼时国创能源(*ST新亿前身)董事长周剑云向中技系实控人成清波提议收购美国煤矿并拟通过定增募资,后通过优道公司平台设立六家有限合伙企业募资12.5亿余元,其中7.46亿余元直接划入国创能源账户。3月底上海静安区法院对成清波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作出一审判决。多位*ST新亿投资者据判决书认为该债务真实性存在较大疑点。

王智斌律师观点

王智斌认为,该案被告人利用*ST新亿账户接收7.46亿元后,极有可能将其中的6.2亿元用于兑付了投资人;“如果*ST新亿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兑付,则*ST新亿管理人不应再将新亿股份账户接收的7.46亿元以及衍生的合计超10亿元的资金认定为重整债务”。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新京报(2016-01-04):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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