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磊股份董事长违规占用资金 被证监局要求免职
发布时间:2016-08-08 10:18:59| 联系电话:13301915286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07月31日讯
经查,2013年宏磊集团通过占用应收票据和铜材贸易款等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宏磊股份未在2013年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对上述资金占用事实进行披露。作为该事件的主要决策人、操纵者,宏磊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戚建萍对上述违法违规事项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认定戚建萍为不适当人选,在宏磊股份做出免除其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职务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宏磊股份应当在收到决定书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免除戚建萍董事长等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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