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美新材诉讼时效所剩不多,前期买入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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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5日,豪美新材(002988)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11月15日届满。王智斌律师团队自2026年3月6日起已开始征集本案投资者。

时效只剩最后一个月

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6年11月15日。从2026年10月15日算起,留给投资者主张权利的时间只剩最后一个月。诉讼时效届满后,投资者将丧失胜诉权,即便此前因信息披露违规遭受损失,也无法再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本案管辖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凡在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4日期间买入豪美新材股票,并在2023年11月15日揭露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均符合索赔条件。买入区间的截止日为揭露日前一日,即2023年11月14日,这一时间节点以揭露日2023年11月15日为基准确定,投资者可对照自己的交易记录核对买入时间。

王智斌律师团队已就本案开展征集工作,目前处于接受投资者材料的阶段。

客户表述引来的公开谴责

豪美新材本案的信息披露违规,源于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的客户表述。2023年11月3日,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披露,汽车轻量化业务客户覆盖了宝马、奔驰、本田、丰田等合资车型,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国产品牌。经查,宝马、华为问界等整车厂并非豪美新材的直接客户,公司关于客户情况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澄清。

2023年11月16日,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对上述表述作出说明并更正。公司在回函中称,其汽车轻量化业务在从材料到整车的供应链中作为二级供应商或三级供应商真实存在,但10月30日、11月3日投资者关系记录表中的相关表述不够严谨、准确,公司不直接向宝马、奔驰、本田、丰田、广汽埃安、比亚迪、华为问界、长安等整车厂销售产品,对应的直接客户为凌云股份、卡斯马、长盈精密等汽车零部件企业。

2024年1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广东证监局认定,公司上述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更正澄清,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公司及董事长董卫峰、董事会秘书陈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2024年1月23日,中证鹏元披露公告,关注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1月10日对公司、董卫峰、陈涛予以公开谴责处分,并将该处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上述监管文书记录了本案信息披露违规的认定过程。违规事实的认定与投资者索赔是两个层面的问题,前者由监管部门作出,后者需由投资者在诉讼时效内通过司法程序主张。

索赔登记别拖过窗口

本案实施日为2023年11月6日,揭露日为2023年11月15日,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6年11月15日,管辖法院为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四个节点是投资者判断自身是否符合条件、以及决定是否在期限内主张权利的基本依据。

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4日的买入区间距今已过去近三年,部分投资者的交易记录、对账单等材料可能需要时间调取。诉讼时效不因投资者是否知悉而中断或延长,一旦2026年11月15日届满,未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将面临败诉风险。对于在买入区间内交易且产生损失的投资者,眼下需要做的是核对交易时间、整理持仓与卖出记录。

王智斌律师团队代理本案的征集工作已持续数月,2026年10月15日的进展节点明确提示时效即将届满。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豪美新材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2023年11月6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期间买入豪美新材股票,且在2023年11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是否符合条件需结合个人交易记录判断,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豪美新材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6年11月15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问:豪美新材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6年11月15日届满,尚未主张权利的投资者请尽快与我们联系办理索赔登记

问:豪美新材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多采用风险代理,按实际获赔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未获赔通常不收取代理费,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002988
实施日2023年11月6日
揭露日2023年11月15日
索赔区间2023年11月6日 至 2023年11月14日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6年11月15日
管辖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必读公告

  • 问询函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注册稿)
  • 公告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 问询函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 纪律处分中证鹏元关于关注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事项的公告
  • 警示函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问询函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函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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