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002514)控股股东400万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 此前信披违规引发投资者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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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晚间,宝馨科技(002514)披露控股股东江苏立青所持400万股首发后限售股司法拍卖完成过户,江苏立青持股比例由21.02%降至20.46%,与一致行动人南京宇宏合计持股比例由21.38%降至20.82%。公司称本次权益变动系司法拍卖导致的被动减持,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这已是这家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在立案调查尚未有结论的背景下,又一次因股东层面的司法处置进入投资者视野。

对持有该股的受损投资者而言,眼下更值得关注的仍是2026年1月30日那份《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实控人马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截至目前,该次立案调查尚无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宝馨科技股票索赔的适格范围、时效与管辖,均以该次立案所涉信息披露事项为基座展开。

把时间线往前推,宝馨科技的财务数据此前已出现明显调整。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公司在与客户涉诉纠纷自查中发现2022年、2023年部分营业收入需要调整,并同步调整2024年财务报表。专项说明显示,2022年度营业收入由684,026,684.14元调整为667,399,250.52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由580,777,647.30元调整为557,550,142.64元。这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与后续立案事项的时间衔接,是投资者判断索赔区间时需要核对的背景。

经营层面的压力同样摆在明面上。10月23日晚间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1.28亿元,同比下降14.56%;归母净利润亏损7124.31万元,同比扩大30.83%;资产负债率达107.29%。业绩承压叠加股东持股被动稀释,公司基本面的修复仍待观察。

回到投资者最关心的索赔问题。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本案实施日尚待确定,揭露日前一日为2026年1月30日,初步索赔条件为:截至2026年1月30日收盘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赔偿(实施日以法院认定为准)。(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就宝馨科技索赔条件而言,核心在于买入时点与持股时点的双重核对:投资者需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之间买入,且在揭露日前一日收盘时仍持有。由于实施日尚未确证,最终适格区间仍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可先行调取对账单留存交易记录。

时效方面,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7年4月29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从程序上看,宝馨科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由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至于宝馨科技索赔进展,目前案件尚处投资者征集阶段,后续节点以法院受理与排期为准。

关于宝馨科技索赔成功案例与赔偿款,需要说明的是,同类案件已有投资者通过诉讼获得赔付的先例,但个案结果取决于交易记录、损失核定与法院认定,不等于本案投资者必然获赔。宝馨科技索赔律师费方面,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在获赔后按约定比例收取,具体以双方委托协议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宝馨科技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实施日至揭露日前一日买入,且在揭露日前一日收盘时仍持股。本案实施日待定,初步以截至2026年1月30日持股为判断口径,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宝馨科技实控人被立案,对索赔有什么影响? 答:2026年1月30日公司及实控人马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该事项构成索赔的事实基座。调查尚无结论,不影响投资者先行准备材料。

问:宝馨科技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7年4月29日,自揭露日起算三年。逾期主张将丧失胜诉权,建议尽早核对交易记录。

问:宝馨科技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通常采用风险代理,获赔后按约定比例收取,未获赔一般不收取费用,具体以委托协议约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002514
实施日待定,以法院认定为准
揭露日2026年1月31日(揭露日前一日为2026年1月30日)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7年4月29日
管辖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 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 会计差错更正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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