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科瑞(688053)风险警示;已明确管辖法院
-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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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4日,思科瑞(688053)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处罚落地后,围绕该案的投资者索赔线索同步受到关注,思科瑞股票索赔的适格范围与时效成为受损股民关心的焦点。
从已披露的文书看,思科瑞的违规事实集中在2022年。公司虚构与四川赛狄信息技术股份公司336.65万元的检测业务,又在未交付货物、未经客户确认的情况下提前确认收入,并对存在重大争议的412.46万元合同仍确认收入,三项合计导致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分别占同期营业收入的4.16%和利润总额的6.56%。
监管处理随之落地。2025年1月18日,公司披露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立案告知书》;2025年9月20日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5年10月25日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6号)。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时任董事长张亚、时任董事兼总经理马卫东、时任副总经理舒晓辉、时任财务总监涂全鑫均被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
公司方面称,已进行深刻的自查自纠并已整改完毕,已对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对财务报表追溯调整,涉及2022年至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就投资者而言,会计差错更正意味着虚假记载内容已被修正,思科瑞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事实基础随之明晰。
经营层面,公司2026年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1.57亿元、同比增长7.13%,归母净利润0.10亿元、同比增长1128.60%,资产负债率6.89%。业绩改善与索赔事项分属两条线,投资者仍需就买入时点单独核对。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在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期间买入思科瑞股票、并于2025年1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赔偿(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对照本案实施日与揭露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先行留存交易对账单,思科瑞索赔条件的最终界定以法院认定为准。
程序方面,本案管辖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1月17日,距今尚有一定时间,但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就思科瑞索赔时效而言,投资者宜尽早核对买入与持股记录,避免因材料不全影响主张。关于思科瑞索赔律师费的收取与承担,通常依委托约定及法院对诉讼费用的处理确定,具体以实际委托协议为准。
已有同类证券虚假陈述案件通过判决或调解实现赔付,先例可作为参考,但不代表本案结果。思科瑞索赔赔偿款能否到位、金额几何,仍需由法院依法核定,投资者不宜以他案结果直接推算本案获赔预期。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思科瑞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2023年4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期间买入,且2025年1月17日收盘时仍持有,具体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思科瑞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1月17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建议尽早核对交易记录。
问:思科瑞年报虚增营收涉及多少金额? 答: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996.0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00.54万元,公司已被处罚并完成会计差错更正。
问:思科瑞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行政处罚已落地,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向上海金融法院主张赔偿,案件进展以法院程序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688053 |
| 实施日 | 2023年4月10日 |
| 揭露日 | 2025年1月18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8年1月17日 |
| 管辖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必读公告
- 审计意见关于对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5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审计意见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 会计差错更正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
- 监管措施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