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002731)复牌两日股价跌至0.28元 此前信披违规引发受损投资者索赔
- 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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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3日,萃华珠宝(002731)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首日跌幅达59.74%;10月26日,该股封死跌停,收盘报0.28元。退市整理期共15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11月12日,届满次一交易日摘牌。对持有该股的投资者而言,退市并非终点——因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索赔路径已经打开,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1月27日。
退市整理期开启:十五个交易日后摘牌
具体来看,萃华珠宝因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且股票停牌两个月及复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触及规范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安排,公司股票自2026年10月23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为15个交易日,届满次一交易日摘牌。
退市之外,公司还面临监管调查。2026年2月10日,萃华珠宝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6年5月7日,公司再度披露收到《立案告知书》,涉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2026年8月4日,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思伟及持股5%以上股东一致行动人郭英杰分别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据公司2026年8月25日披露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截至2026年8月6日,根据监管调查情况已初步查明,公司披露的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称,针对本次立案事项高度重视,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调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萃华珠宝投资者索赔:条件、时效与管辖法院
因部分年度财务信息涉嫌虚假记载,受损投资者对萃华珠宝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索赔路径已经打开。本案管辖法院为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1月27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就萃华珠宝索赔条件而言,本案实施日尚待明确,初步以揭露日前一日(2026年2月9日)为参考节点。
经营层面,2025年三季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3.82亿元、同比增长1.74%,归母净利润1.74亿元、同比增长48.97%,资产负债率68.78%。行情数据显示,揭露日前一交易日(2026年2月6日)公司股价收于11.34元,揭露日(2026年2月10日)收于10.77元、当日跌幅5.03%;截至2026年10月26日,股价收于0.28元,较揭露日前一日累计下跌97.53%。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初步索赔条件为:截至2026年2月9日收盘持有萃华珠宝股票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实施日以法院认定为准)。(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目前该案处于索赔征集阶段,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尚未作出最终调查结论。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萃华珠宝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本案实施日尚待明确,初步以揭露日前一日(2026年2月9日)为参考节点,截至该日收盘仍持有萃华珠宝股票的投资者可先行主张,最终适格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萃华珠宝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1月27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宜尽早关注。
问:萃华珠宝索赔案件处理到哪一步? 答:目前该案处于索赔征集阶段,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尚未作出最终调查结论。
问:萃华珠宝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具体费用承担方式可与代理律师沟通确认,以双方约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002731 |
| 实施日 | 尚待明确,以法院认定为准 |
| 揭露日 | 2026年2月10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9年1月27日 |
| 管辖法院 |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必读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公告暨股票存在可能因市值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共 2 次)
- 问询函关于公司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公司的关注函》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 立案调查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暨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共 4 次)
- 立案调查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