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002388)股价震荡下行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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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新亚制程(002388)披露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多项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说明文件,当日股价出现明显波动。对于持有该股的投资者而言,比行情更值得对照的,是公司此前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载明的违法事实与索赔时间窗口。

新亚制程(002388)处罚已落地:两笔资金占用与两期虚增利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0月8日,新亚制程以支付保理业务款项方式对外转出26,642万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2023年1月,公司以同样方式转出被占用资金,涉及本金27,139.3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

另一项违法事实指向财务数据本身。公司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6.62万元、858.48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50.54%。

据此,监管部门对新亚制程责令改正、给予警告,两项合计处以600万元罚款;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王伟华与时任财务总监陈多佳分别被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公司公告称,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新亚制程投资者索赔:时间窗口与管辖法院

处罚落地意味着虚假陈述的事实基础已经具备,接下来的争点转向投资者是否符合索赔条件。本案实施日为2023年4月28日,揭露日为2024年1月11日,围绕这两个时点划定的区间,构成了新亚制程索赔条件的核心。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曾买入该股、并在2024年1月10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从案件进展看,该案此前已有新增起诉,2025年9月16日进行了一审开庭,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推进。就新亚制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而言,管辖法院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时效截止2027年1月10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35亿元、同比增长6.24%,归母净利润-0.12亿元、同比下降278.91%,资产负债率59.87%。经营数据与索赔事项分属两条线,投资者判断适格性仍应以买入、持股时点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新亚制程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月10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是否适格还需结合具体交易记录判断。

问:新亚制程涉案3亿元,和我的索赔金额有关系吗? 答:涉案金额反映的是资金占用规模,投资者可主张的赔偿以其自身交易损失为基础,由法院依法核定。

问:新亚制程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此类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方式,具体费用承担方式需与代理方另行确认,投资者可先了解规则再作决定。

问:新亚制程索赔时效到什么时候? 答:诉讼时效截止2027年1月10日,超过该期限主张权利将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案件要素一览

案件要素具体内容
证券代码002388
实施日2023年4月28日
揭露日2024年1月11日
索赔区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月10日买入,且2024年1月10日收盘仍持股
诉讼时效截止日2027年1月10日
管辖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必读公告

  • 监管措施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 风险警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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