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邦高科(603398)新增14起诉讼涉案1647.68万元 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
- 202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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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晚间,沐邦高科(603398)披露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公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卷入14起案件,其中12起公司为被告或被申请人,涉案金额合计1647.68万元,相当于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30%。公告同时提示,已有部分案件使得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或相应资产被财产保全、处于冻结状态。
14起新案压顶,沐邦高科(603398)资金面再添变数
具体来看,这批新增案件的数量与金额均不容小觑。公司披露,14起案件涉案金额合计1647.68万元,占2025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11.30%,其中12起由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应诉。
更值得持股者留意的是保全措施。公告称,部分新增案件已使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或资产被财产保全、处于冻结状态。公司同时表示,相关案件尚未全部审理或执行完毕,对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从经营面看,公司2026年半年报显示,营业收入1.68亿元、同比增长19.27%,归母净利润-2.21亿元,资产负债率104.58%。诉讼缠身叠加负债高企,公司资金链压力可见一斑。
年报虚增营收被罚,沐邦高科投资者索赔的事实基础
往前追溯,本案的违规事实已在监管文书中落定。2026年3月20日,江西证监局向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1号),查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子公司内蒙古豪安通过虚构硅料、孙公司捷锐机电通过虚构单晶炉销售业务,分别虚增营业收入515,501,182.75元、198,230,088.5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1.17%、45.49%。此外,公司2024年度与实控人廖志远及其他关联方张忠安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累计发生额为120,388.22万元,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98%,未按规定披露,导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处罚结果方面,江西证监局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对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廖志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张忠安处以350万元罚款,对时任财务总监汤晓春处以200万元罚款;廖志远、张忠安分别被采取6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公司回应称,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曾买入该股、并在2025年4月29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沐邦高科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需同时满足两个时点,在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2025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股。是否适格还需结合个人交易记录判断,最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沐邦高科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4月29日。超过该期限再主张,可能面临丧失胜诉权的风险。
问:沐邦高科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件通常采用风险代理,具体收费方式与费用承担需与代理方另行确认,不同机构口径不一,建议事先问清。
问:沐邦高科年报虚增营收具体涉及哪些事项? 答:监管文书查明公司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子公司虚构硅料及单晶炉销售业务虚增营收,同时2024年年报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的重大遗漏。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603398 |
| 实施日 | 2024年2月1日 |
| 揭露日 | 2025年4月30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8年4月29日 |
| 管辖法院 |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必读公告
- 风险警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审计意见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出具2024年度内部控制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审核报告
- 会计差错更正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 风险警示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 审计意见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