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688323)收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决定 关联交易未审议及减值计提不审慎被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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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7日,瑞华泰(688323)披露收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汤昌丹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179号),公司被责令改正,董事长宋树清、总经理汤昌丹、财务总监兼时任董事会秘书黄泽华、时任财务总监冯玉良四人分别被出具警示函。

关联交易未走审议程序,减值计提不审慎

《决定》查明,公司存在两项问题:一是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二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计提不审慎,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不符合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

深圳证监局认定,宋树清、汤昌丹、黄泽华、冯玉良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及《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二十一条,监管层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四名责任人分别出具警示函。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整改要求涵盖合规培训、内控制度梳理、财务核算基础夯实及整改计划制定四个方面。

公司称不影响正常经营,将按期提交整改报告

公司表示,收到《决定》后高度重视指出的问题,将按深圳证监局要求认真整改,在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并提交整改报告。

公司称,将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大对会计核算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会计核算的严谨性,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近三年监管记录与披露动态

公开信息显示,该公司近三年内未出现其他监管处罚记录,与本次监管措施相关的披露动态如下: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瑞华泰这次被采取的是什么性质的措施? 答:属于行政监管措施,而非行政处罚。公司被责令改正,四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出具警示函。

问:监管认定的问题具体有哪些? 答:一是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二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值计提不审慎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

问:公司需要做什么? 答: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深圳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按要求完善内控制度与财务核算基础。

问:这件事对公司经营有什么影响? 答:公司在公告中称,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