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晨臻(400139)因信披违规收监管措施,另遭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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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R晨臻1(400139)连收两份监管文书——中国证监会大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与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指向同一件事:公司实际控制人薛成标在2023年至2025年间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合计约1590.8万元,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两份文书同日落地:责令改正与立案并行

大连监管局〔2026〕20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公司于2026年10月14日收到该决定书,监管对象为公司、薛成标、陈玲莉三人,措施类型为责令改正,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1202600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两份文书均指向同一违规事实,但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监管措施,后者是立案调查的开端。

公司披露称,上述事项不会对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资金占用约1590.8万元,三条路径被点名

决定书查明,2023年至2025年,实际控制人薛成标通过向供应商支付没有商业实质的采购款、无偿占用公司资产、签署借款协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合计约1590.8万元。

公司未就上述占用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决定书认定,公司行为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薛成标作为实际控制人违反第十四条第二款;陈玲莉作为董事长未能忠诚、勤勉履职,违反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依据该办法第七十二条,大连监管局对公司及两名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回应:全面核查并落实整改

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工作,对决定书相关事项开展全面核查,落实整改要求,健全长效治理机制,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公司同时称,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立案调查的最终结论尚未作出,违规事实的认定以监管机构正式生效文书为准。资金占用事项发生在2023年至2025年,跨度三年,后续调查是否涉及更广范围,目前尚无进一步披露。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R晨臻1这次被监管点名,具体是什么事? 答:实际控制人薛成标在2023年至2025年间通过无商业实质采购款、无偿占用资产、借款协议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或资产合计约1590.8万元,公司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大连监管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问:责令改正和立案调查有什么区别? 答:责令改正是行政监管措施,针对已查明的违规事实要求整改;立案调查是中国证监会启动的正式调查程序,最终是否作出行政处罚、如何定性,需以调查结论为准。

问:这件事对公司经营有什么影响? 答:公司公告称不会对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并表示将开展全面核查、落实整改要求、健全长效治理机制。

问:后续还需要关注什么? 答:可关注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进展及公司后续信息披露,相关事项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和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