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688573)及实控人涉嫌信披违规被立案 股民索赔通道已开启
-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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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信宇人(688573)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杨志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当日股价收于13.99元、跌幅20.01%。这一跌幅背后,是市场对公司治理风险的集中反应。
立案告知书落地:公司及实控人双双被查
根据公告,信宇人于2026年10月1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6 26号),实际控制人杨志明同日收到《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72026 27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杨志明立案。
公司称,目前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立案调查期间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往前追溯,信宇人于2026年4月30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此后又两度延期披露更正后的财务信息。2026年8月5日,公司披露对2025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从会计差错更正到监管问询,再到此次立案,监管关注持续升级。
信宇人投资者索赔:条件与时效如何界定
信宇人2026年中报显示,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7亿元、同比增长139.53%,归母净利润-0.81亿元,资产负债率88.36%。营收大幅增长而净利润仍为负,经营基本面与股价走势形成反差。
对于受损投资者而言,索赔条件与诉讼时效是核心关注点。本案实施日尚待明确,初步以揭露日前一日(2026年10月13日)为参考节点。信宇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管辖法院为上海金融法院,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9年10月13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初步索赔条件为:截至2026年10月13日收盘持有该股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实施日以法院认定为准)。(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信宇人信披违规被立案,我能索赔吗? 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主张赔偿。是否适格需结合买入卖出时间、持股数量与揭露日具体判断。
问:信宇人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9年10月13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建议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尽早关注。
问:信宇人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律师费收取方式因案件而异,通常与案件进展及实际赔付情况相关。具体费用安排需与代理律师沟通确认。
问:信宇人索赔有成功案例吗? 答:同类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已有投资者获赔先例,但个案结果仍需以法院认定为准。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688573 |
| 实施日 | 尚待明确,以法院认定为准 |
| 揭露日 | 2026年10月14日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9年10月13日 |
| 管辖法院 | 上海金融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