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股份(002717)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及面值退市 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 2026-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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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岭南股份(002717)报收0.45元,当日跌幅10.00%,这已是该股连续第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不足1元,正式触及面值退市红线。总市值随之萎缩至8.19亿元。深交所将在停牌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其上市,而因交易类强制退市摘牌的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
退市风险之外,这家公司头顶还悬着另一条线——因资金占用与年报虚假记载,公司已于2026年9月1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受损投资者的索赔窗口由此打开。
退市倒计时与800万元罚单接踵而至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四)项,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1元,将被终止上市交易。岭南股份自2026年9月7日收盘价首次跌破1元后,至10月12日已走完二十个交易日的观察期。
就在退市警报拉响前不久,监管处罚先行落地。2026年9月18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20号),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经营层面同样不容乐观。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营业收入仅0.58亿元,同比下降67.44%;归母净利润亏损2.84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14.50%。行情数据显示,自2025年4月30日违规揭露以来,公司股价累计跌幅已达83.52%。
资金占用与虚假记载:处罚决定书披露的违规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岭南股份存在三项违法事实。其一,公司未按规定披露资金占用事项,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按照时任实际控制人尹洪卫安排,公司以预付工程款、支付往来款等名义向8家供应商划转资金,大部分流入尹洪卫实际控制或指定的账户,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当年资金占用发生额544,239,858.07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23%;截至2025年8月25日,仍有148,823,356.25元占用资金未归还。
其二,公司虚构苗木采购业务掩盖资金占用,导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在界首森林公园项目中虚构苗木采购单据,虚增成本77,077,304.54元;又通过虚构工程施工成本虚增收入11,802,312.91元。两项合计导致2021年虚减利润总额75,274,991.63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39.60%。
其三,公司未及时披露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及时任董事被采取强制措施事项。2024年12月公司收到河南汤阴县公安局《调取证据通知书》,2025年1月收到《移送起诉告知书》,但直至2025年11月才披露相关情况。
基于上述事实,广东证监局对尹洪卫给予警告并处以140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刘玉平、何世锋、陈健波分别处以330万元、40万元、30万元罚款。公司称,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并将在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案件要素一览
| 案件要素 | 具体内容 |
|---|---|
| 证券代码 | 002717 |
| 证券简称 | 岭南股份 |
| 实施日 | 2022年4月30日 |
| 揭露日 | 2025年4月29日(以法院认定为准) |
| 诉讼时效截止日 | 2028年4月29日 |
| 管辖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案由 |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
| 索赔条件 | 2022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该股票,且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 |
王智斌律师团队提示:对照本案实施日与揭露日,在案涉区间内买入、且于揭露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仍持股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本案诉讼时效截止2028年4月29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投资者常见问题
问:岭南股份索赔条件有哪些? 答:在2022年4月30日至2025年4月28日期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25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可依法主张赔偿,最终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岭南股份索赔时效一般多久? 答:本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8年4月29日,逾期将丧失胜诉权,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并主张权利。
问:岭南股份索赔有成功案例吗? 答: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已有同类案件经法院审理后投资者获赔的先例,个案结果取决于交易记录与法院认定,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获赔。
问:岭南股份索赔的律师费如何收取? 答:律师费收取方式及费用承担需结合具体委托安排确定,投资者可先对照索赔条件判断自身是否适格,再作进一步了解。
文末备注
如本文相关信息与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不符的,以监管机构正式文书及上市公司法定披露信息为准。
本文部分背景信息整理自股东网(证券维权信息平台)“岭南股份(002717)索赔专题”页面。
作者:王智斌律师团队(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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