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处罚高管被指未经董事会批准,星宇股份整改措施又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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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7日,星宇股份通过官方公众号发布《整改措施》,承认2026年7月对部分新入职员工调岗减员系错误决定,并公布对总经理周晓萍扣薪1年、副总经理李树军扣薪6个月、人力资源总监俞志明免职、人力资源部部长李梅降职调岗的处分,该措施因订单变动未披露及高管扣薪未经董事会审议而引发合规争议。《华夏时报》记者就此事进行了采访报道。

报道背景

星宇股份(601799.SH)因“裁员门”事件受到市场关注,公司9月2日业绩说明会曾表示不存在订单大幅下滑情况,7月29日上传港交所的招股书及8月27日披露的半年报均表述积极。整改措施首次披露裁员基于后续订单情况,但公司尚未就订单具体变动幅度、涉及下游车企客户范围及对全年业绩的预估影响作出补充说明。截至发稿,星宇股份并无就相关事宜召开董事会的公告。

王智斌律师观点

“单笔订单变动通常达不到强制披露的量化标准,但本次事件涉及较大规模的调岗减员,与公司此前公开澄清经营正常的说法存在矛盾,且已引起客户层面的调查,这些信息叠加后已具备重大性,应当通过交易所指定渠道发布临时公告。公司仅在公众号发布通报,不符合信息披露的形式要求。”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证券维权律师王智斌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律师简介

王智斌律师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长期专注于资本市场法律领域,在证券合规、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具有丰富实务经验。

来源:华夏时报(2026-09-08):原文链接

必读公告

  • 公告星宇股份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相关文字错误的更正公告
  • 资金占用/担保星宇股份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资金占用/担保天衡审计关于星宇股份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公告关于《关于请做好常州星宇车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申请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公告
  • 公告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告
  • 公告关于公开发行可转债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以上是我们认为投资者应额外关注的公司公告,公告具体内容以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