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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智斌律师:首批投资者起诉飞乐音响案件已递交法院

发布时间:2019-12-06 16:06:33|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新浪财经讯 投资者起诉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日前取得新进展。据代表投资者提起诉讼的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介绍,10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已递交上海金融法院,索赔金额260余万元。(飞乐音响维权入口)

据王智斌律师介绍,这只是其代理案件中的一部分,后续还会有很多针对飞乐音响的投资者诉讼将递交法院立案。

本次投资者诉讼源于证监会的一纸罚单。2019年11月2日,飞乐音响发布公告,披露了该公司被证监会处罚的事实。公告显示,飞乐音响在“智慧沿河”、“智慧台江”项目中违规确认收入,导致飞乐音响在2017年半年报、三季报中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并且其2017年半年报、三季报业绩预增公告的表述不准确。证监会认为,飞乐音响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的虚假记载行为。据此,证监会对飞乐音响处以人民币60万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万至30万不等的罚款。

对此,王智斌律师认为,近年来上市公司“业绩预增”之后再“变脸”的情况时常出现,飞乐音响就是典型案例。飞乐音响“业绩变脸”对广大投资者形成严重误导,其虚假陈述行为对股价的影响非常直接,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应向飞乐音响提起索赔诉讼。

王智斌律师认为,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且截止2018年4月12日仍持股的投资者,其损失与飞乐音响“业绩变脸”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部分投资者均有权提起索赔诉讼。

“上海金融法院审理许多类似案件”王智斌称,“类似案件胜诉概率较高,我们对于飞乐音响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

据王智斌律师介绍,投资者参加诉讼的流程并不复杂。证监会处罚落地后,投资者方面仅需要提供股票交易记录、身份证明以及委托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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