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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恒案情升级:先遭公开谴责又被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16-08-08 10:16:41| 联系电话:13301915286

⊙记者王莉雯⊙编辑邱江

  *ST国恒因未能如期披露年报及一季报,在面临终止上市命运之时,于近日收到深交所[微博]通报批评和公开谴责处分。而最新的消息是,公司于5月21日收到证监会[微博]稽查总队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41431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经查明,公司存在未能在2014年4月30日前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和2014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违规事实。深交所认为,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蔡文杰、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蒋晖、董事兼副总经理宋金球、董事兼副总经理刘斌、独立董事李书锋、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廖小庆等人未能恪尽职守,违反了有关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故对公司及其相关人士给予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的处分。

  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ST国恒股票自5月5日起被实施停牌。根据此前公告,若公司在9月7日前仍无法披露2013年年报,则将可能被终止上市。但是,即使如期披露2013年年度报告,其也难免因2013年亏损而面临退市。

  数据显示,公司2011年、2012年净利润分别亏损1858万元、4449万元。而*ST国恒今年3月14日披露业绩修正预告,预计公司201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7亿至3.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06.88%至686.69%。

  5月20日,*ST国恒发布的延期披露年报进展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已与北京炜衡(天津)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其进行落实预付账款、应收账款的工作及落实法律纠纷对公司2013年年报影响及后续追踪解决的工作。因缺少相关经费,相关工作暂无法开展。

  公司表示,自2014年3月至今,公司本部账户中可支配资金为零。公司第一大股东力元投资同意垫付针对公司2013年年报调查费用360万元。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费用。

原文地址: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s/20140523/02461919900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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