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通视信索赔专题(30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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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1月30日晚,路通视信发布公告,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实际控制人一并被调查,通常与关联交易未披露(包括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事项有关,目前尚不清楚路通视信及其实际控制人涉及的具体事项,需要耐心等待证监会调查的结果。

     股价方面,12月1日路通视信开盘跌停,截至12月1日上午10点跌幅收窄至5%左右。

    公开资料显示,路通视信主营业务为网络传输系统、智慧物联应用和相关技术服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为林竹。公司总经理为蓝宇。从近几年财务数据来看,该公司盈利能力欠佳。2021年度,该公司亏损1517.66万元,2022年度截至9月30日,该公司q前三季度亏损额已达1547.33万元。

    我们初步判断:截至2022年11月30日持有路通视信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更具体的索赔条件,还需要等待证监会的调查结论落地后才能确定。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触及虚假陈述,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作者: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王智斌律师团队  

    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

进展更新

   2022年12月28日晚间,证监会对路通视信发布预罚单,证监会查明的事实与我方前期预测相近,路通视信触及“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形成的关联交易”。

   根据证监会认定的事实,本案可索赔条件为:2021.9.1-2022.11.30期间买入路通视信且截至2022.11.30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