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洲被交易所“催稿”追问违法行为对财务影响

本报记者 桂小笋

11月28日晚间,*ST金洲发布公告,称收到交易所关于2022年三季报问询函。交易所对上市公司2022年三季报财务细节进行追问,同时,交易所还在问询函中催促公司尽快回复此前的关注函。

不过,*ST金洲在发布2022年三季报问询函的同时,还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同时,对于被催促尽快回复的关注函,*ST金洲也选择了再一次延后:涉及的部分问题需进一步核查、补充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至2022年12月12日前完成相关函件的回复。

股价已跌破1元/股

11月11日,*ST金洲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根据告知书查明的涉嫌违法事实,如果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净资产经追溯调整后为负,进而可能导致2020年末、2021年末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

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11月15日,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收到交易所的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公司测算前述虚增的利润总额对2017年至2021年财务报告的影响等事项。但是,截至目前,*ST金洲还未回复。

同花顺数据显示,虽然迟迟未能回复关注函,但是*ST金洲的股价接连走低,截至11月28日收盘,已连续多个交易日低于1元/股。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如果对问询函、关注函未及时回复涉及违规的,交易所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ST金洲被交易所问及的事项关系重大,直接影响到上市公司的存续,因此,及时回复对于保护投资者是非常有利的。”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说,而*ST金洲的股价表现,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投资者的担忧情绪。因此,如果因为上市公司拖延回复的行为触及虚假陈述中的“不正当披露”,进而引发投资者的损失,对于受损失的投资者而言,可以采取措施要求上市公司索赔,而这对于当前的*ST金洲而言,显然不是个好消息。有鉴于此,上市公司应该早日回复问询,以安投资者的心。

多期财报虚假记载

根据11月11日发布的告知书可知,*ST金洲的违法行为可以追溯至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时,当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未按规定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丰汇租赁的关联交易。此外,*ST金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16年至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ST金洲在几次的公告中皆称,尚在核实相关数据。

此前,透镜公司创始人况玉清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坦言,上市公司自我财务核实后,和证监会查证的数据有较大出入的可能性几乎没有。

而在11月28日晚间的公告中,交易所追问*ST金洲,说明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数据、关联关系等)、交易金额、截至回函日回款情况,以及相应的收入和成本确认情况。此外,要求报备公司与前五大客户、供应商签订的销售、采购合同及回款凭证。此外,交易所还关注到,截至三季度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7.89亿元,占总资产的73.29%,形成原因为原子公司金叶珠宝因司法拍卖出表后,对金叶珠宝的往来款转为其他应收款。因此,要求*ST金洲结合金叶珠宝经营情况、财务数据、还款能力,以及公司采取的追偿措施等。

原文链接:https://www.sohu.com/a/611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