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劲嘉股份投资者有点“郁闷”。

4月15日,劲嘉股份公告了其董事长乔鲁予被立案调查并被实施留置的信息,随后该公司股价连续跌停,短短3个交易日,劲嘉股份跌幅已近30%。截至4月19日午间,劲嘉股份股价已下探至10元以下,较3个月前的高点,已近“腰斩”。

该公司在公告中称,该公司总经理侯旭东于2022年4月1日签收上犹县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对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乔鲁予先生进行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的通知书。公司总经理侯旭东先生考虑因乔鲁予先生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其个人判断乔鲁予先生被立案调查事项与公司无关且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故迟至4月14日下午才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对于劲嘉股份投资者遇到的这只“黑天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长被调查所导致的股价下跌,本属于投资风险的一部分,然而,如果劲嘉股份早就清楚其董事长被调查的相关事项而迟迟不予披露。在这种情况下,不知情而买入的投资者,其损失就与劲嘉股份未及时披露该信息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所以,现在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因素。一是董事长被调查是否属于公司应予披露的“重大事件”,二是劲嘉股份知情的时间。

关于第一个问题,《证券法》第80条以及《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2.5条均有明确规定,按照该等规定,公司董事长被调查以及被采取强制措施,均属于公司应立即披露的重大事件。上市公司应在知情后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逾期披露的即涉嫌构成虚假陈述,劲嘉股份也可能会因此而面临投资者诉讼。事实上,华宇软件此前亦因延迟披露董事长被查的信息而引发了投资者诉讼,目前我处已有超过百位投资者正在准备诉讼材料。

关于第二个问题,按照劲嘉股份公告,似乎迟报该信息是完全由于劲嘉股份总经理个人的错误,但是劲嘉股份“甩锅”总经理的说辞是不能成立的。该公司总经理同时也是公司董事,总经理是代表公司签收相关通知书,其签收行为系职务行为,总经理签收即可视为公司知情。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判断,2022年4月7日至4月14日之间买入劲嘉股份的投资者,其损失与劲嘉股份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该部分投资者可以向劲嘉股份索赔损失。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在“索赔吧”公众号登记。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的是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及印花税损失,其中,投资差额损失可以理解为是投资者在泡沫价格上多支出的泡沫成本,投资差额损失的多少与买入价格和股数有关。

公开信息显示,劲嘉股份主要产品是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烟标、中高端知名消费品牌包装及相关镭射包装材料镭射膜和镭射纸等,以及新型烟草制品。2021年年报显示,该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10.2亿元,股东人数为3.97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