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兵红箭案:一审胜诉

1.案件状态:一审胜诉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我方代理的部分案件作出判决,长沙中院委托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对原告损失进行核算,并判决支持投资者的部分诉讼请求。


2.案件说明


我方对于法院委托第三方进行损失核算有异议。


第三方测算所依据的“收益率曲线同步对比法”,仅是一种从未得到过有效验证的理论方法,该方法的本质是“推论”。这种“推论”可以应用于学术或者投资等领域,但绝不应当以“推论”来认定法律事实。


尽管如此,法院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计算方法,也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我们对于确有计算错误的案件,建议上诉,没有计算错误的案件,我们认为上诉并不能增加索赔金额。


对于对方是否上诉,目前暂不清楚。


本案诉讼时效将于2021年11月届满,还未参加诉讼的投资者,仍可以参加。


3.判决书(节选)




4.关于我们 



王智斌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法学硕士,现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超百人,为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

 

王智斌律师在投资者维权领域已深度耕耘多年,取得诸多成功案例和社会荣誉。 

 


代表案例


截止于2021年1月

 

虚假陈述案件:中兵红箭、祥源文化(万家文化)、国农科技、佳电股份、上海普天、鞍重股份、神马股份、山西路桥(原山西三维)、方正科技、慧球科技、武汉凡谷、众和股份、天成控股、昆机、尔康制药、方正证券、雅百特、超华科技、山东墨龙、保千里、S前锋、大连控股、华塑控股、金亚科技、皇台酒业、安泰集团、振兴生化、大智慧、京天利、紫鑫药业、青海春天、天津磁卡、汉王科技、华锐风电、廊坊发展、莲花健康、恒天海龙、南纺股份、海润光伏、协鑫集成、仪电集团、匹凸匹、上海绿新、上海家化、上海物贸、神开股份、创兴资源、宏磊股份、岳阳兴长、三峡新材、泸天化、绿大地、科龙电器、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勤上光电、零七股份、康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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