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源文化案:二审胜诉

1.案件状态:二审胜诉


近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我方代理的部分案件作出判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祥源文化的上诉理由,维持原判。我方所代理投资者终审胜诉。


目前祥源文化已主动联系我方,表示要履行判决。相关事宜已通知涉及到的投资者。


2.案件说明


2.1. 目前仍有大批量案件在诉讼程序中,请广大投资者耐心等待我们后续通知

2.2. 鉴于杭州中院关于损失的计算方法极为特殊,对部分投资者会有较大影响,我方正在寻求更优的解决方案

2.3. 祥源文化被两次处罚,本次判决涉及的是2017年段,2015、2016年段投资者的案件,法院暂未处理;可索赔时间段分别为:

2.3.1  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买入万家文化(祥源文化,600576)且在2017年2月2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2.3.2  2015年10月30日至2016年6月17日买入万家文化(祥源文化,600576)且在2016年6月17日仍持有该股票的投资者

2.4 第一段诉讼时效将于2021年4月截止;第二段诉讼时效将于2021年8月截止;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参加


3.判决书(节选)



4.关于我们 



王智斌律师,执业证号:13101200710424519,法学硕士,现为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超百人,为国内大型律师事务所之一。

 

王智斌律师在投资者维权领域已深度耕耘多年,取得诸多成功案例和社会荣誉。 

 


代表案例


截止于2020年12月

 

虚假陈述案件:祥源文化(万家文化)、国农科技、佳电股份、上海普天、鞍重股份、神马股份、山西路桥(原山西三维)、方正科技、慧球科技、武汉凡谷、众和股份、天成控股、昆机、尔康制药、方正证券、雅百特、超华科技、山东墨龙、保千里、S前锋、大连控股、华塑控股、金亚科技、皇台酒业、安泰集团、振兴生化、大智慧、京天利、紫鑫药业、青海春天、天津磁卡、汉王科技、华锐风电、廊坊发展、莲花健康、恒天海龙、南纺股份、海润光伏、协鑫集成、仪电集团、匹凸匹、上海绿新、上海家化、上海物贸、神开股份、创兴资源、宏磊股份、岳阳兴长、三峡新材、泸天化、绿大地、科龙电器、佛山照明、美达股份、勤上光电、零七股份、康达新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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