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证券遭*ST百特小股东起诉
由于被证监会认定需对*ST百特(002323)虚假陈述索赔案负责,金元证券遭到了*ST百特小股东的索赔。10月28日,新一批投资者诉*ST百特虚假陈述系列案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金元证券这次站在了被告席上。
金元证券首次被告
*ST百特索赔一案起因于此前的信披违规行为。*ST百特为了实现重组上市业绩承诺,2015年至2016年9月通过虚构境外工程项目、虚构国内及出口建筑材料贸易、伪造工程合同和销售回款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5.8亿元,虚增利润约2.6亿元。在宣布将雅百特移交公安的同时,证监会曾公开表示,独立财务顾问机构金元证券、审计机构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涉嫌出具含有虚假内容的证明文件。如今,金元证券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次站在了被告席上。
据原告方代理人王智斌律师介绍,本次开庭涉及雅百特、金元证券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三家被告。“雅百特的观点和证据,与之前案件没有大的差异。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和金元证券是首次参加诉讼。”王智斌称。据了解,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和金元证券主要观点是认为其已勤勉尽责,但王智斌律师认为,证监会已明确认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与金元证券未能勤勉尽责,二被告的该节抗辩与证监会认定的事实不符,预计法庭支持二被告意见的可能性很小。
除此之外,金元证券还提出,其行为并未完整覆盖雅百特的虚假陈述行为,因此,即便其应当承担责任,也应当与雅百特有所区别,而不是对投资者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王智斌律师则认为,《证券法》173条已明确规定,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此处法律规定的是连带赔偿责任,而不是按份赔偿责任。金元证券的抗辩意见与法律规定不符。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和金元证券作为共同被告,将有利于生效判决的执行,我们对于投资者最终获赔充满信心。”王智斌称。
根据相关法院判决,在2016年3月25日至2017年4月7日期间买入*ST百特并在2017年4月7日当天尚未清仓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陵晚报》“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且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雅百特此前已败诉
需要注意的是,*ST百特此前已经败诉。
法院此前已经针对*ST百特下达判决结果,认定*ST百特需全额赔偿投资者的损失。*ST百特所主张的关于本案存在系统性风险的抗辩意见并没有得到法院认可,实际上,公司的所有抗辩意见均未被法院接受。
判决书显示,公司实控人陆永被判决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与上市公司共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这意味着,投资者既可以向*ST百特索赔,也可以直接向陆永追究赔偿。这对于投资者追索赔偿来说,将获得更多的赔付保障。从*ST百特近期披露的公开信息来看,公司经营已经陷入困境。投资者尽管已经赢了官司,但最终是否能够得到足额赔付依然存在不确定性。而在陆永被判决需连带赔偿的情况下,陆永的个人资产也需对投资者的索赔负责,这增加了投资者获赔的可能。
如今,金元证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均成为被告,将增加投资者的获赔可能。